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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班長唱蘇永康的「相遇太早」尾音都有獨特的轉音詮釋,由於這首歌我也很喜歡唱,但班長倒是大開了我的耳界,令我對他欽佩不已,於是我就向班長請教唱歌,他告訴了我以下這些事。

1、戴耳機聽時音樂放大聲點,然後用手摀住耳機,這樣可以聽得更仔細,能夠聽到歌手的共鳴運用位置,然後聽拍子和尾音及其他細膩處理。(果然即便是聽了千百萬遍的張宇-趁早,在這樣的方法重聽之後就發現了許多之前被我忽略的地方。)

2、睡前深深吸氣,然後慢慢吐氣,吐到沒氣後再深深吸氣,這種深度的腹式呼吸法可以幫助唱歌時讓共鳴下沉,也能夠幫助對氣息的控制掌握,班長說這招叫壓音,可幫助穩住氣息讓音不會散掉,用於情感表達需要更深刻細膩的地方,不過只需用在重點句不必整首都壓音。(我發現可能是不斷深呼吸的關係,這方法還能讓我變得更冷靜。)

3、先模仿歌手唱法,學其語氣和尾音的收法。

4、我唱歌容易慢一拍。@@"

5、練歌最好是合著音樂邊聽邊唱,然後一直聽一直唱,久了就能夠從背景旋律中掌握這首歌的重點,根據音樂起伏調整唱法,然後就會知道如何用新的方式來詮釋,除非將旋律記熟了才考慮不聽音樂直接唱(我發現這就是我致命問題,難怪我唱有些歌會沒感情或是有拍子問題,因為我都是聽個幾遍後就開始都自己清唱,所以完全無法掌握整首歌的所有細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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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排長開餐車要出營門,由於按規定要出營們必須有公務車通行證,於是我就上前詢問有無車證,當場副排就怒目高聲大吼「開門啦!」我當場嚇到,上面坐著督導長押車,但他卻不動聲色,礙於權勢的壓迫,實在令人相當左右為難,而且軍中也不是什麼都完全照規定走,也有為了方便而簡便通達的做法,在受其恫嚇感到恐懼的當下,我想到若我得罪他們也可能未來日子因此不好過,只是明知道按照規定沒有車證又不能外出營門,最重要的是此時班長又不在無法協助我處理這問題,於理按規定是不能放行,但於情我又不敢得罪,我頓時陷入一片糾結之中,不過我後來還是決定開門放行。


然後車子前頭剛出營門,督導長就轉過頭來對我說「600字檢討報告,沒有車證為什麼要放行?」我當下恍然大悟,我應該堅持到底的!原來我「被陰了!!!」隨後我就看那台車公然朝三號門方向行駛過去,讓人感到相當憤憤不平。


不過我心念一動,就發現了一個至為關鍵的問題!!!
他們固然是藉由恫嚇方式測試衛哨兵是否失職,而我也確實受其影響而失職,可是他們沒車證卻開出營門,不也是違反連長規定「沒車證卻開出營門?」如果我有罪,他們也有罪阿!


於是我打算抓住這點反咬他一口,因為這牽扯到一個邏輯,如果他純粹要測試,那當我開門時他當場就可以要我罰寫600字檢討報告,根本不必明知故犯的違反連長規定來證明我的失職,難道假偵測名義就可以公然違反規定嗎?那男警察懷疑女性私藏毒品,是否就可以直接撫摸檢查對方身體?我相信偵測有很多方式,不是一定要使用違法的這一種,用違法的方式偵測成功,也不會改變違法的事實。


更何況我的失職是建立在他們有犯罪事實上我才算失職吧,若他們這樣做是合理無犯罪問題,那我也可以算是合法放行,又怎會失職?因為這就是事情的「因果對應關係!」就好像員工攜帶違禁品出營門,衛哨兵未查獲那麼除了要懲處衛哨兵失職外,也會懲處員工私帶物品出去,怎麼可能都是衛哨兵一個人扛員工都沒錯?所以結論就是我若有失職他就有犯錯,他若沒犯錯我就沒失職問題。


關於他們對衛哨兵不敬,然後公然闖出營門,光這兩件事情我就覺得我有十足立場,所以我完全不打算寫那600字檢討報告,等到晚上督導長跟我要檢討報告,於是我就趁機跟他展開世紀對決的辯論,其實這也是他平常做人太失敗,常常用不信任弟兄的方式得罪很多人,所以我也算是積怨已深啦,不然600字文章對我來說小事情,憑我的情緒管理能力不至於跟他硬碰硬。


首先我先承認自己失職之事千真萬確,交涉過程中我也不斷強調這點,這是為了證明我不是為了要替自己脫罪,接著我針對他犯的問題開始提出質疑,後來他越說越辯不過我,就開始不斷轉移模糊焦點,然後到後來甚至拍桌子罵髒話,我完全不為所動跟他據理力爭,我們整個據點的人都在旁邊圍觀,最後他可能惱羞成怒,於是搬出一招玉碎瓦全的做法說「好!我也有錯,對,我也違反規定,那你衛哨兵失職我要辦你軍法,反正我違反連長規定連長頂多要我寫檢討報告,你衛哨兵失職就按規定軍法處置‧‧‧」這招果然夠狠,我當下知道大勢已去,我輸了,我在強權下被迫吞下這口怨氣而低頭,畢竟剩下兩個月要退伍沒必要跟自己過不去,大丈夫提得起放得下,我選擇乖乖認錯。


然後我就說「督導長請先息怒,我沒有指責你的意思,我只是提出我的『疑問』說明你這樣是否有違反規定的問題,不是要跟你吵架,然後我想聽你的回應與解釋這樣。」後來氣氛才漸漸緩和,之後我就只好寫了那600字。


不過我依舊是為自己留了一手,我第一段寫事情經過,我清楚交代了所有的始末,並且特別強調他們用語氣嚴重恫嚇,和我身心感到的懼怕的反應,第二段分析自己如何於情於理左右為難,以及勤務上如何的失職,並勇敢承認自己的錯誤,和說明將來該怎樣做會比較妥當,第三段則是關鍵,我用「提出質疑」的方式暗指他們的問題,然後事後又說「這只是我當時的想法」不過我還是很感謝督導長百忙之中抽空偵測,可以體會督導長對整體營區安全維護的重視,您的苦心著實令人敬佩,相較之下我實在不該執著彼此的對錯‧‧‧然後就是一堆阿諛奉承的屁話。


最後要交出去之前我還請班長幫我校稿,等一切都就緒後,我故意不親手交給督導長,我「請人代傳」,因為我知道人的心理當我交上一張寫滿字跡的紙時一定都會好奇想看一下裡面的內容,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最後全連轟動,大家都為我抱不平,覺得督導長這樣做太過分了。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這次事件我明白一把權力勝過一口袋公理的道理,也明白自己要加緊訓練口才,多適時表達意見,不要都往肚裡吞,該說的時候就要說,並且說前要擬好完善的草稿,這樣激辯時才能掌握具體重點清晰表達,而且在軍中有些事情即便明知不合規定,但卻不能隨便爆出來,因為可能牽連更多無關的人,最後我反而會成為罪人,長官只要一句「一切照規定來!」下位者永遠都死得很難看,因為長官可以照規定電你,但下位者卻不能照規定要求長官,因為長官會採取「全面比照辦理模式」的方式牽連其他人,所以下位者永遠都是只有被規定制裁的份。


2013‧5‧21 浪,昨飛 筆
 
ps:
事發當晚,班長跟我聊了許多,我後來問了班長一個領導統御的問題「如果有個能力很強,但卻非常不受人歡迎的人,你該如何處理?」


班長告訴我,處理麻煩人物應該在公開場合說他的好,並且委婉說他的不足,切勿私下的說,容易產生嫌隙,因為當你公開讚揚他時他心裡是很有成就感的,而且其他人也才知道他到底好在哪裡,這樣才會服他,然後要說他的不足一方面是希望他改進,另一方面也不會給人你只是袒護他的印象,然後當他與別人衝突時,就應該盡量要求彼此各退一步,以維持團隊和諧。


這讓我學習到了不錯的處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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